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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風險等級評價體系
徽商期貨的基金產品風險評價是使用的上海證券基金風險等級評價體系。
附:上海證券基金風險等級評價體系
上海證券基金評價研究中心
一、評價目的
上海證券有限責任公司為具備中國基金業協會會員資格的基金評價機構,上海證券基金評價研究中心為上海證券基金評價業務的職能部門。為幫助投資者更好地了解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以下簡稱“基金”)的風險水平,方便投資者識別基金投資風險,同時為確保基金產品銷售的適用性。上海證券基金評價研究中心根據公司和部門職責,制定上海證券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風險等級評價劃分體系。
二、評價依據
根據《證券期貨投資者適當性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管理辦法》”)、《證券經營機構投資者適當性管理實施指引(試行)》和《基金募集機構投資者適當性管理實施指引(試行)》(兩個文件合并簡稱“兩個《實施指引》”)等相關規定和精神制定。
三、評價范圍
納入本評價體系的樣本指經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核準,由基金管理人發起設立的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
四、評價頻率
以季度為頻率對基金的風險等級進行評價劃分。
五、評價思路
(1)根據監管部門對金融產品風險的定義,事前根據基金類別確定基金基礎風險等級;
(2)事后根據基金實際運作風險對基金風險等級進行調整;
(3)新發行基金及成立時間未滿1.5年的基金暫不進行風險等級調整。
六、操作流程
基礎資產風險等級劃分標準
決定金融產品風險等級的兩個主要因素是產品投向的資產以及產品管理人。對于大部分金融產品而言,基金所投向的資產以及資產組合決定著大部分的風險來源,而管理人風險則是次要調整因素。所以對公募基金產品的風險評價首先對資產類別的風險進行評估并根據《管理辦法》和兩個《實施指引》等相關規定精神確定風險區間(檔位區間),再結合公募基金的資產投資比例,對基金產品風險進行初步評定。對于評估指標方面,根據資產歷史收益情況,在一定的置信區間下,以資產在一定時期內可能的最大損失作為劃分產品風險等級的依據,劃定風險波動區間。
首先劃分以下風險檔位標準:
檔位 | 一年內可能的最大損失(95%的置信區間) |
R1 | -5% |
R2 | -15% |
R3 | -50% |
R4 | -75% |
R5 | -95% |
根據資產歷史的風險情況,將資產劃分的不同風險范圍,由此作為評定不同風險等級的依據:
資產 | 資產細分 | 最大風險范圍 |
國內股票 | 大盤 | R3-4 |
中盤 | R3-4 | |
小盤 | R3-4 | |
債券 | 利率債 | R1-2 |
信用債 | R1-3 | |
可轉債 | R2-3 | |
商品 | 石油 | R2-5 |
黃金 | R2-5 | |
QDII | 海外房地產 | |
美國大盤 | R3-4 | |
美國中小盤 | R3-4 | |
歐洲股市 | R3-4 | |
海外高收益債 | R1-3 |
基金風險等級事前與事后的評定
1. 上海證券對公募基金產品進行風險評估,并以風險等級劃分來反映,具體包括以下五個風險等級:
R5 (高風險等級);
R4 (較高風險等級);
R3 (中風險等級);
R2 (較低風險等級);
R1 (低風險等級)。
表 1 風險的定義參考
風險等級 | 特征描述 |
R1 | 結構簡單,容易理解,流動性高,本金遭受損失的可能性極低 |
R2 | 結構簡單,容易理解,流動性較高,本金遭受損失的可能性較低 |
R3 | 結構較復雜,流動性較高,本金安全具有一定的不確定性,在特殊情況下可能損失全部本金 |
R4 | 結構復雜,流動性較低,本金安全面臨較大的不確定性,可能損失全部本金 |
R5 | 結構復雜,不易理解,不易估值,流動性低,透明度較低,本金安全面臨極大的不確定性,甚至損失可能超過本金 |
2. 基金風險等級劃分的主要依據是監管針對投資者適用性、基金銷售的法律法規、基金成立情況以及后續實際運作情況。首先,充分考慮了投資方向和投資范圍、投資分散情況、杠桿情況、流動性和結構復雜性等因素,對基金進行分類,故風險等級劃分初步建立在分類基礎之上:
高風險等級:股票分級子基金(進取份額)、QDII分級子基金(進取份額)、混合分級子基金(進取份額)、可轉債分級子基金(進取份額)、商品型基金以及投向較為復雜的基金;
較高風險等級:普通債券分級子基金(進取份額);
中風險等級: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可轉債基金、分級子基金(優先份額)、QDII股票型基金和QDII混合型基金;
較低風險等級:債券型基金、QDII債券型基金;
低風險等級:短期理財型債券基金、貨幣市場基金。
具體標準如下:
2.1. 股票基金
股票基金是將80%及以上基金資產投資于股票的公募基金。其中股票分級子基金是股票基金進行分級后,按照投資收益與風險水平不同衍生出的分級子份額。分為股票分級子基金(優先份額)和股票分級子基金(進取份額)。
2.2. 混合基金
混合基金是指股票投資和債券投資比例均不滿足股票基金和債券基金要求的公募基金。其中混合分級子基金是混合基金進行分級后,按照投資收益與風險水平不同衍生出的分級子份額。分為混合分級子基金(優先份額)和混合分級子基金(進取份額)。
2.3. 保本型基金
保本型基金是指附有保本承諾和保本期限條款的開放式基金。
2.4. 債券基金
債券基金是將80%及以上基金資產投資于債券的公募基金。其中債券分級子基金是債券基金進行分級后,按照投資收益與風險水平不同衍生出的分級子份額。分為債券分級子基金(優先份額)和債券分級子基金(進取份額);短期理財型債券基金是指以短期理財投資需求為主的債券投資基金。
2.5. 貨幣市場基金
僅投資于貨幣市場工具的,為貨幣市場基金。
2.6. QDII
QDII是指國內設立、經該國有關部門批準從事境外證券市場的股票、債券等有價證券業務的公募基金,細分為QDII股票型、QDII混合型、QDII債券型、QDII分級子基金和其他QDII五個二級類別。其中QDII分級子基金是QDII基金進行分級后,按照投資收益與風險水平不同衍生出的分級子份額。基于現有的QDII分級的情況,分為QDII分級子基金(優先份額)和QDII股票分級子基金(進取份額)。
2.7. FOF
FOF(基金中的基金)是指80%以上的基金資產投資于其他基金份額的公募基金。
2.8. 封閉式基金
封閉式基金是指采用封閉運作方式募集發行的公募基金。
2.9.商品型基金
大宗商品基金是將80%及以上基金資產投資于大宗商品類ETF、或大宗商品期貨、或大宗商品現貨合約及其他相關衍生品的基金產品。
2.10. 其他
不滿足任何其他分類標準的基金歸類在其他類型。
其中:投資目標比例沒有明確說明股票/權益類投資或者債券/固定收益類投資的投資比例下限的基金,采用事后分類法按照實際持倉判斷其基金類型。成立日期不足3.5年的基金,繼續保持在其他類型中。成立滿3.5年的基金,采用其最近三年(12個報告期)實際資產結構變動范圍作為判定閾值再次對其進行分類,分類標準同事前分類。
表 2 基金分類和風險矩陣
一級分類 | 二級分類 | 三級分類 | 高 | 較高 | 中等 | 較低 | 低 | |
股票型基金 | 主動投資股票基金 | 主動投資股票基金 | √ | |||||
指數型股票基金 | 標準指數股票基金 | √ | ||||||
增強指數股票基金 | √ | |||||||
股票分級子基金 | 股票分級子基金(進取份額) | √ | ||||||
股票分級子基金(優先份額) | √ | |||||||
混合型基金 | 主動投資混合基金 | 偏股混合基金 | √ | |||||
靈活配置混合基金 | √ | |||||||
偏債混合基金 | √ | |||||||
指數型混合基金 | 標準指數債券基金 | √ | ||||||
增強指數混合基金 | √ | |||||||
保本型基金 | 保本型基金 | √ | ||||||
混合分級子基金 | 混合分級子基金(進取份額) | √ | ||||||
混合分級子基金(優先份額) | √ | |||||||
債券型基金 | 主動投資債券基金 | 純債基金 | √ | |||||
普通債券基金 | √ | |||||||
可轉債基金 | √ | |||||||
指數型債券基金 | 標準指數債券基金 | √ | ||||||
增強指數債券基金 | √ | |||||||
短期理財債券型 | 短期理財債券型 | √ | ||||||
債券分級子基金 | 可轉債分級子基金(進取份額) | √ | ||||||
普通債券分級子基金(進取份額) | √ | |||||||
債券分級子基金(優先份額) | √ | |||||||
封閉式基金 | 封閉式股票型 | 封閉式股票型 | √ | |||||
封閉式混合型 | 封閉式混合型 | √ | ||||||
封閉式債券型 | 封閉式債券型 | √ | ||||||
QDII基金 | QDII股票型 | QDII主動投資股票型 | √ | |||||
QDII指數投資股票型 | √ | |||||||
QDII混合型 | QDII混合型 | √ | ||||||
QDII債券型 | QDII主動投資債券型 | √ | ||||||
其他QDII | 其他QDII | √ | √ | |||||
商品型QDII | 商品型QDII | √ | ||||||
QDII分級子基金 | QDII分級子基金(進取份額) | √ | ||||||
QDII分級子基金(優先份額) | √ | |||||||
貨幣市場基金 | 貨幣市場基金 | 貨幣市場基金 | √ | |||||
商品型基金 | 商品型基金 | 商品型基金 | √ | |||||
其他 | 其他 | 其他 | √ | |||||
FOF | 股票型FOF | 股票型FOF | √ | |||||
債券型FOF | 債券型FOF | √ | ||||||
貨幣型FOF | 貨幣型FOF | √ | ||||||
混合型FOF | 混合型FOF | √ | ||||||
其他FOF | 其他FOF | √ | ||||||
數據來源:上海證券基金評價研究中心 |
注:根據《關于避險策略基金指導意見》,未來再無新發保本基金,且現有存續保本基金到期后將調整產品保障機制,更名為“避險策略基金”或轉為其他類型的基金或予以清盤。當前仍開放的保本基金只能通過申購參與,因此基礎風險等級參考混合型基金產品。
3.基金運作一定期限后,根據分類確定的基本風險等級,由以下多個方面對基金的運作風險進行充分考量:
3.1. 成立3.5年以上基金,考慮基金凈值風險
1)基礎風險為R3的基金的調整規則:股票基金是R3級代表性基金,股票基金主要于投資股票資產,以股票市場代表性最廣的中證全指為錨,以主要寬基指數為參考,界定出基金產品凈值波動率相對中證全指價格波動率的最大偏離倍數,并對基礎風險定位于R3的公募基金進行實時跟蹤,如果基金凈值波動率高于中證全指價格波動率最大偏離倍數,表明基金風險大幅高于股票市場整體,風險等級予以調高。當上述風險調高基金最近三年凈值波動率回落至適當范圍,則將其風險等級調整回相應水平。
2)基礎風險為R2的基金的調整規則:債券基金是R2級代表性基金,債券基金的投資標的主要為債券資產,組合中股票投資比例不超過總凈值的20%,投向資產具有流動性好、估值政策清晰的特點。綜合考慮債券基金合理杠桿水平和最高股票可投資比例,對于基礎風險為R2的基金中最近三年凈值波動率超過參考基準(中證總財富*80%+20%中證全指)價格波動率最大偏離倍數的基金產品,風險等級予以調高至R3;對于基礎風險為R2的基金最近三年凈值波動率超過中證全指價格波動率最大偏離倍數的基金,風險等級予以調高至R4。當上述風險調高基金最近三年凈值波動率下降至適當范圍,則將其風險等級調整回相應水平。
3.2. 成立1.5年以上基金,考慮基金流動性風險和清盤風險
考慮到潛在的流動性風險和清盤風險,對低于一定的資產規模的基金進行風險調整。成立滿一年的所有類別基金(不包括分級基金子份額和基礎風險等級為R5的基金),如滿足如下條件之一,風險等級予以調高至一個級別:1、連續四個季度末基金資產凈值小于5000萬元人民幣。2、最近一個季度末基金資產凈值小于1000萬元人民幣。
上述風險調高基金,若隨后連續四個季度的季度末基金資產凈值均超過5000萬元人民幣,取消其前期基于規模因素的風險級別調整操作。
注:基于規模的風險等級調整與基于凈值波動率的風險調整不疊加,風險評級結果就高。
4.投資標的特殊的基金
對所有基金投資資產進行穿透,如存在主要投資標的未在主要交易市場交易的、估值不清晰、流動性受限或者投資單一標的集中度過高的(單一投資標的占比組合資產凈值超過20%),基金風險等級予以適當調高。
5.轉型基金
根據基金轉型后的投資方向、投資范圍和投資比例變化,重新劃分其風險等級。
6.管理人風險
定期對基金管理人的治理結構、管理層和投研團隊穩定性、內部控制制度健全性及執行度以及風險控制完備性進行盡職調查,若基金經理有違法違規行為得到監管機構和國家司法機構的確認,將該基金經理管理的所有基金風險等級調高一個等級;若基金公司公開確認有重大違法違規或經營風險,將基金公司所有基金風險等級調高一個等級。
7、其他風險因素
上海證券基金評價研究中心將根據影響投資者利益的其他重大事項和影響基金風險的其他因素,對基金風險等級進行適當調整。
六、其他
上海證券基金風險等級評價體系方法自2017年7月1日開始執行。
上海證券基金評價研究中心在具體基金風險等級評價劃分過程中,將根據監管機構的《證券期貨投資者適當性管理辦法》、《證券經營機構投資者適當性管理實施指引(試行)》、《基金募集機構投資者適當性管理實施指引(試行)》以及我國資本市場發展、基金產品運作、投資者實際應用的具體情況,秉承“合規、專業、適用”的風險等級評價理念,對基金適當性風險等級評價工作保持持續跟蹤和優化,以提供能夠切實落實適當性政策、切合投資者利益的適當性風險評價參考,并在上海證券官方網站、官方微信號等地方,及時對基金風險等級評價和風險等級評價結果進行公示。
上海證券基金風險等級評價體系方法版權歸上海證券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