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戶:
各期貨品種的2501合約臨近交割月,交易所對交割月合約的交易和持倉都有嚴格的規定;合約臨近交割月可能出現價格波動劇烈、交易不活躍的情況,為此,特提示您注意風險、及時調整持倉。
根據大商所、鄭商所、廣期所相關規定:自然人持倉不能進入交割月。自然人客戶相關品種的2501合約最后交易日為2024年12月31日。
中金所的股指期貨2501合約實行現金交割,最后交易日為2025年1月17日。
能源中心的原油期貨SC2501合約自然人最后交易日為2024年12月19日;低硫燃料油期貨LU2501合約自然人最后交易日為2024年12月24日;陰極銅期貨BC2501合約客戶持倉在2024年12月31日收盤前需調整為5手的整數倍,20號膠期貨NR2501合約客戶持倉在2024年12月31日收盤前需調整為10手的整數倍,符合倍數要求的自然人最后交易日為2025年1月8日。
上期所的燃料油期貨FU2501合約自然人最后交易日為2024年12月24日;其他各品種,自然人可以進入交割月,但上期所對持倉數量有具體要求(橡膠、瀝青沒有持倉整數倍方面的具體要求):
品種 持倉數量要求
銅、鋁、鋅、鉛、陰極銅 5的整數倍
螺紋鋼、線材、熱軋卷板 30的整數倍
白銀、錫、紙漿、合成橡膠 2的整數倍
黃金 3的整數倍
鎳 6的整數倍
不銹鋼 12的整數倍
20號膠 10的整數倍
氧化鋁 15的整數倍
對于您的上期所2501合約持倉,請務必在2024年12月31日收盤前,調整持倉手數,符合倍數要求的自然人客戶持倉最后交易日為2025年1月8日,且進入交割月后,開平倉都需要以整數倍要求進行委托。(例如:自然人客戶2024年12月31日收盤后持有12手cu2501合約,上期所會鎖定2手cu2501合約并強平,剩余的10手cu2501持倉可交易到2025年1月8日)
大商所、鄭商所、廣期所、能源中心會對自然人客戶違規持有的交割月持倉進行強平;上期所會對進入交割月的非整數倍合約進行鎖定并強平。交易所針對上述違規持倉進行的強平,平倉虧損由客戶承擔、平倉盈利由交易所沒收,并可能面臨最高合約價值5%的罰款。
法人客戶可以持倉進入交割月,但持倉手數需要調整為交易所要求的交割單位的整數倍。
請各位客戶及時調整持倉結構,控制風險。
特此通知。
徽商期貨有限責任公司
2024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