徽豐實業(上海)有限公司
安全生產管理實施細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管理方針,規范和加強安全生產管理,建立安全生產長效機制,確保員工人身安全,保障公司各項經營活動有序進行,特制訂本實施細則。
第二條 本實施細則依據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徽商期貨有限責任公司安全生產管理辦法(2017年修訂)》,結合公司自身特點以及實際情況制訂。
第二章 水電安全管理
第三條 全體員工應當堅持“安全使用、合理節約”的用水、用電原則。
第四條 辦公場所嚴禁亂接電線,不得擅自使用熱水壺等大容量、大功率電器。
第五條 不得用濕手接觸帶電設備以及電源開關、插座等,插拔電源插頭時不要用力拉拽電線、以防電線的絕緣層受損造成觸電。
第六條 用電設備在使用過程中,發生明火、異味、高熱、怪聲等情況時,應立即停止操作,并及時通知相關人員檢查、修理,確認設備可安全運行時才能繼續使用。
第七條 自帶午飯的員工,應正確、合理使用微波爐進行加熱,不可加熱的食物(如生雞蛋)、器皿(如金屬質地的器皿、無透氣孔且處于密封狀態的密封盒)、其他物品,嚴禁使用微波爐進行加熱。
第八條 在未進行辦公、招待等合理作業時,應將相應區域的電燈、空調、電腦、排氣扇等設施關閉,避免資源浪費,防范安全隱患。
第九條 發現個別設施設備出現問題,緊急情況應迅速進行應急處置,事后通知綜合管理部采取妥善措施;非緊急情況及時通知綜合管理部,以便安排詳細的檢查和維修。
第十條 每日下班前,各部門最后離開的員工,應確保部門辦公區域耗電設備處于正確關閉狀態;最后離開公司的員工,應確保公司各個區域的用水、用電設施都處于正確關閉狀態,方可離開。
第十一條 節假日前,綜合管理部應對各辦公區域的用水、用電情況進行監督,消除安全隱患。
第三章 防火、防潮安全管理
第十二條 辦公場所不設公共吸煙區,辦公場所內禁止吸煙。
第十三條 辦公場所內嚴禁明火,嚴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廢棄的紙皮箱、膠袋等應及時丟棄處理;各部門對開展業務所用的物品應定期整理。
第十四條 辦公場所內,嚴禁出現廢水積存的情況,以免產生潮氣,滋生蚊蟲,污染工作環境。
第十五條 氣候潮濕季節,各部門應對相關設施設備進行定時檢查,確保設施設備處于可正常使用狀態。
第四章 防盜安全管理
第十六條 文件、個人物品的保管
(一)員工個人存放的文件、資料要妥善保管,防止泄密,重要文件、資料要及時移交或歸檔。個人的現金以及其他貴重物品,應妥善保管,不得放在公共區域,以防被盜。
(二)各部門負責人、掌握重要資源的員工,每日下班前應確保重要資源的安全放置,謹防盜竊。
第十七條 門窗防盜
(一)原則上按照“誰使用,誰負責”的原則,各部門負責人負責部門所在的辦公室區域的安全管理。
(二)每日下班前,最后離開公司的員工,應確保公司各區域的窗戶、大門都處于關閉狀態,方可離開。
(三)綜合管理部應當及時在門禁系統中將離職員工的信息刪除。
第十八條 節假日前,各部門應配合綜合管理部對各辦公區域的防盜工作進行監督檢查,排除安全隱患。
第五章 倉庫安全管理
第十九條 倉庫管理人員應熟悉倉庫所存放物資的性質、保管辦法及注意事項,并能夠正確地使用倉庫的安全設備及消防器材。
第二十條 倉庫內部和周圍,嚴禁煙火,不得有除正常存儲物之外的垃圾、易燃易爆物品。倉庫內部物品、設備等須擺放整齊、合理放置,不得隨意堆放。
第二十一條 倉庫內部應保持空氣流通,注意防火、防潮。
第二十二條 倉庫的照明系統、消防措施、應每月進行定期檢查、檢修,確保處于可正常使用的狀態。
第二十三條 倉庫管理人員每天上下班時,應對倉庫內部及相關通道進行巡視,確保在防火、防盜、防潮方面,都處于最佳狀態,如有異狀,應及時進行處理,并向綜合管理部報告。
第二十四條 節假日前,倉庫管理人員應自覺做好防火防盜等各項安全工作。
第六章 貨物安全管理
第二十五條 貨物倉儲安全。業務部門在選擇倉儲企業時,應當考察倉儲企業的倉儲條件和管理水平,確保倉儲企業能夠滿足倉儲貨物的安全需要,優先選擇大型國企自有倉庫或監管倉庫、期貨交易所指定的交割倉庫。與倉儲企業訂立的倉儲保管合同,應當約定倉儲過程中貨物發生損害、滅失由倉儲企業承擔賠償責任。貨物回購合同,應當明確約定合同期間貨物風險全部由合同相對方承擔。
第二十六條 貨物運輸安全。業務部門在選擇運輸企業時,應當考察運輸企業的資質與業界的聲譽,選擇信譽良好、管理水平較高的運輸企業承運貨物。在運輸合同中未約定由承運人購買保險的,應及時安排自行購買運輸保險。要重點加強易燃貨物在運輸中的安全監管,根據貨物情況購買相關保險,做好風險防控工作。
第七章 衛生管理
第二十七條 全體員工有義務營造良好的辦公環境,確保辦公區域干凈、整潔。
第二十八條 用餐后,用餐人員應及時將飯盒、飲料瓶、膠袋等易滋生異味、招致鼠患、污染環境的物品處理掉。自帶午飯的員工,使用微波爐加熱食物后,如有液體溢漏、食物掉出,應及時處理;如不需要再使用,則應切斷電源。
第二十九條 全體員工有義務確保茶水區、食品加熱區等后勤區域的清潔衛生。
第三十條 全體員工應保持自己辦公桌及周邊區域的整潔,嚴禁隨地亂扔紙屑、雜物、煙灰等物品,對于外賣餐單、其他產品的推銷宣傳資料等非業務所需的物品,應合理擺放,并定期進行清理,嚴禁隨處放置或堆積。
第八章 個人人身安全管理
第三十一條 員工在上下班期間須遵守道路安全交通法,杜絕無證駕駛機動車,嚴禁酒后駕車。
第三十二條 員工因公出差,重要文件及筆記本電腦須隨身攜帶,保管好行李,以免物品丟失。入住酒店后應首先了解緊急出口、樓梯口、火災逃生口以及滅火器的位置,以防發生突發事件。
第九章 處罰措施
第三十三條 全體員工應當在思想上樹立安全意識,自覺做好安全防范措施。發現安全隱患,每位員工都有義務及時向綜合管理部報告,以便及時整改。
第三十四條 公司將定期有針對性地開展安全生產監督檢查,堅決遏制各類安全生產事故的發生。
第三十五條 違反本實施細則,情節較輕,造成危害后果較小的,對直接責任人員責令書面檢查、通報批評;情節嚴重,造成重大危害結果的,除要求直接責任人員賠償經濟損失以外予以免職、解聘處理,涉嫌違法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具體處置措施遵照《徽豐實業(上海)有限公司問責辦法(暫行)》執行。
第十章 附則
第三十六條 本實施細則自發布之日起實施。